領域課程
  學生在同一領域所選修的學分數超過6 學分(含),其中兩科及格且成績平均 達70 分以上,得向系辦公室提出發給「領域課程修畢證明」之申請,經本系 課程委員會核可後發給,不以一個領域為限。本項證明得作為學生升學及就業 時之輔助文件。
領域名稱 | 採認之課程 [研]表示研究所開課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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數學建模與科學計算領域: | 應用數學方法[研] 科學計算導論[研] 偏微分方程[研] |
財務工程與機率領域: | 高等統計學 隨機過程 高等機率[研] 實變函數論[研] |
微分方程與動態系統領域: | 偏微分方程導論 動態系統導論 常微分方程[研] |
離散數學與最優化領域: | 基礎圖論 編碼理論[研] 圖論[研] 密碼學[研] |
數論、幾何與分析領域: | 拓樸學 幾何學 分析導論 基礎數論[研] |
  以上辦法舊生適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