電腦軟體學程實施辦法
一、國立交通大學「電腦軟體」學分學程實施辦法
- 為本校非資工、資科學生提供跨學域電腦軟體之課程,以培養具有此類專長基本訓練之學生。
- 凡本校非資工、資科系學生,均得申請修讀本學程,修滿本學程規定之科目及學分者,由本校發給學程修畢證明。
- 本學程由理學院及電資學院共同規劃,資訊工程、資訊科學、應用數學系、計算機與網路中心、圖書館提供課程。惟其他系所或非本校開設之相關課程,亦得經本學程教師認可後予以承認。
- 但非本校所開設之相關課程,核心及選修課程至多各為6學分。惟仍需由召集人認定。
- 本學程包括必修核心課程12學分及選修課程至少須12學分,其中選修課程至少須有9個學分為該生主修學系之非必修課程,具體課程如”電腦軟體學程課程規劃表”所列。
二、國立交通大學「電腦軟體」學程課程規劃表
- 學程名稱:電腦軟體(Program on Computer Software)
- 課程名稱及開課系所:
A. 核心課程
編號 |
課 程 名 稱 |
開 課 系 所 |
學分 |
備註 |
1 |
計算機概論 |
各系所 |
3 |
|
2 |
程式語言 |
資工、資科、應數 |
3 |
|
3 |
資料結構 |
資工、資科、應數 |
3 |
|
4 |
系統程式 |
資工、資科 |
3 |
|
5 |
軟體工程相關課程 |
各相關系所 |
3 |
由召集人審查 |
6 |
網路程式相關課程 |
各相關系所 |
3 |
由召集人審查 |
B. 選修課程
編號 |
課 程 名 稱 |
開 課 系 所 |
學分 |
備註 |
1 |
離散數學 |
資工、資科、應數 |
3 |
|
2 |
統計 |
各開課系所 |
3 |
|
3 |
數值方法或數值分析 |
各開課系所 |
3 |
|
4 |
計算物理或統計計算 |
物理所、統計所 |
3 |
|
5 |
隨機過程 |
資工、資科、應數 |
3 |
|
6 |
演算法 |
資工、資科、應數 |
3 |
|
7 |
圖形理論 |
資工、資科、應數 |
3 |
|
8 |
計算機網路概論 |
資工、資科 |
3 |
|
9 |
作業系統 |
資工、資科 |
3 |
|
10 |
組合課程 |
計算機與網路中心 |
3 |
|
11 |
應用軟體相關課程 |
各系所或計網中心 |
2-3 |
由召集人審查 |
12 |
程式設計相關課程 |
各系所或計網中心 |
2-3 |
由召集人審查 |
- 召集人姓名:葉立明(應數系)
- 連絡人姓名:陳盈吟(應數系)